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0006721 | 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 09:10 |
来 源: |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行政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室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室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室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经济研究科。行政编制2名,设科长1名。承担经济运行研究工作。承担或者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或者参与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文稿。承担或者参与市政府交办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或者参与跟踪调研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和政策的落实情况。承担指导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承担编发《决策参考》。
(三)社会研究科。行政编制2名,设科长1名。承担社会民生研究工作。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承担或者参与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文稿。承担或者参与市政府交办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或者参与社会建设、服务与管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等相关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与工作调研。承担开展社会建设与管理的跟踪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机关党支部设兼职副书记(正科级)1名。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行政编制10名,设主任(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共4名(不含兼职)。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