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是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助推企业成长壮大的关键力量,对于稳住经济大盘、提振经济活力具有乘数效应。当前,汉中正处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但受宏观经济需求收缩、预期转弱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而融资难题就是瓶颈之一。如何对症下药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局、激发市场活力,为稳住经济大盘贡献金融力量,既是热点问题也是当务之急。
一、现状及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金融体系,金融市场活力迸发。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金融“1+1+X”系列政策,吸引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汉中设立相关机构,做大做强金融业,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5%,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至今年4月末,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120家,其中银行业机构25个、小额贷款机构23个、担保机构4个;银行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872.87亿元、1203.88亿元,与2019年末相比,分别增长25.1%、25.3%。
二是搭建征信服务平台,融资担保支持有力。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完善地方征信服务平台,多环节、多维度进行公共信息佐证,增强企业信用、促进融资便利。持续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市资信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银担“总对总”、“惠农E贷”“县域振兴贷”“国担快贷”和乡村振兴担保、苏陕协作担保、供应链金融担保等业务,创新开展商票质押、存货抵押、余值顺位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反担保措施。至4月底,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1340笔,在保余额26.9亿元。
三是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金融业态。持续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推出“烟商贷”“稻渔贷”“粮菜贷”等特色产品,全省首笔“高标准农田贷”“富民贷”落地汉中。建成汉中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发布融资产品,目前共有金融产品103款,授信总额72.96亿元,放贷总额67.3亿元。设立规模10亿元的绿色循环发展科技投资基金和规模1亿元的众合先进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同时,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进行债券融资。至5月底,全市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90户、累计融资10.48亿元,发行各类企业债券5.68亿元。
四是充分发挥政策合力,融资成本持续降低。全面落实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纾困助企政策,近4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2237万元;对先进制造业、乡村振兴、生态经济、科技创新领域等实行“一链一行”“一企一策”,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58%,连续2年列全省地市最低。金融机构按期执行降费价格标准,至4月底,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577.8万元,惠及市场主体38264户。同时,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累计免除各类费用近3300万元。落实“阶段性为普惠小微贷款增量1%提供奖励资金”的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共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奖励资金309.53万元。
五是紧密对接融资需求,提升优化金融服务。大力推广金融顾问制度,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疏通中小企业融资堵点、破解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着手,在审批授权、抵质押率、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政策,为企业提供集信贷、债券、结算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至4月底,市“金融超市”受理企业纾困申请123笔,投放5.28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应急转贷难题。
二、突出问题
一是信贷结构不尽合理。小微企业贷款规模较小,管理成本相对较高,金融机构从资金的安全性、赢利性出发,侧重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信贷办理上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用同一标准衡量,与中小企业“额度小、要得急、频率高、周转快”的信贷需求在操作中难以对接。金融机构服务和手段创新能力不够,信贷偏重于固定资产抵押,金融产品不够丰富灵活,缺少与中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特色金融服务。
二是企业管理仍需健全。部分中小微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合伙式经营模式,规模偏小且产权不清、组织结构不稳定、管理不规范、信息透明度较低、财务报表真实性连续性规范性较差,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少数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较差,恶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加之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维权胜诉执行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迁压力增加,发放贷款更加谨慎。
三是融资担保作用有限。一方面,我市多数中小微企业处于创业成长期,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机器、设备、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传统抵押物缺乏,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缓慢,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尚未实质破题,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品。另一方面,尽管我市建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但由于资本实力弱小、代偿能力不足、对反担保要求偏高,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仍需完善,使得小微企业通过抵押担保获得信贷支持较为困难,作用发挥极其有限。
四是政银企联动机制不畅。信息共享机制没有完全建立,配套的交易平台、监管平台建设不能完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借助传统风险管理手段难以准确评价和监测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水平、发展前景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对贷款主体生产经营、信誉状况、还贷能力等信息掌握不够充分。同时,企业对银行金融产品信息了解不够,未能很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导致银行“难贷款”和企业“贷款难”的尴尬局面没有实质性改变。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三个提升”,夯实融资基础。一是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提高中小微企业对经营风险的认识,倡导企业量力而行、理性发展,避免过度融资、盲目投资。引导中小微企业健全完善内控和财务管理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财务、生产、运营等方面管理,运用好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动积累个人及企业的信用信息、经营数据、佐证材料,为扩大融资创造条件。二是提升金融机构规模。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市发展更多的分支机构和金融业态,积极吸引异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来汉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加快各类金融机构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努力提高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三是提升融资担保体系。做好融资担保市县联动,通过县区入股方式扩充现有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壮大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规模。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民营中介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条件,逐步建立面对各种对象的担保公司,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担保市场。
(二)做到“三个丰富”,拓宽融资渠道。一是丰富金融产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快绿色金融服务创新,探索将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纳入抵押品范围,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积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银行研发各种普惠信贷产品,推广纯信用线上办理,支持中低信用等级企业进行集合授信、集合担保。主动对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新型城镇化等投融资政策,开展动产、仓单、税单、保单、股权、知识产权、票据等质押贷款业务和存货融资、知识产权融资、典当融资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供给。二是丰富抵押质押途径。探索开通预售房抵押、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机具设备、生物产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业务办理,帮助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抵质押登记服务范围,进一步降低信贷主体获贷难度。三是丰富融资在库项目。统筹发挥好企业债券、基金、股权、风险补偿、PPP、政府引导基金等效能,建立融资项目数据库,帮助入库企业选择适合的融资方式。建立产融合作机制,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产融合作,对企业融资需求实行网上申请、即时汇总、分类推荐,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三)建强“三个平台”,提升融资效率。一是建强金融超市平台。进一步发挥市投控集团作为金融与产业发展重要载体的作用,突出“投融资”和“市场化”两条主线,积极对接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及外部优质资源,不断丰富金融超市产品,搭建“金融+”全牌照服务平台,以“金融+资产+项目”等模式努力为企业、行业、产业链提供专业化全方位金融服务。二是建强沟通协作平台。建立完善政银企便捷化、常态化对接机制,梳理发布金融优惠政策,督促银行常态化听取企业诉求、公开信贷政策、产品及操作流程等信息,探索建立金融机构参与投资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投融资方案制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搭建“政银”对话平台和“银企”沟通平台,实现政银企互利共赢、良性互动。三是建强大数据平台。依法合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将大数据应用于目标企业客群定位、授信预批、额度核定、贷后风险监测等业务流程中,满足企业和个人信贷需求发布、银行接单授信等融资服务,同时为金融机构提供资质培育、信用评估、信贷挖潜、金融风控等数据支持,切实提高融资可得性、便利性。
(四)建好“三个体系”,降低金融风险。一是建好金融诚信体系。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创业环境、执法环境建设,完善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持续做好企业及个人信用建档、评级和授信工作,建立投融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守信奖励机制,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联网共享,为银行资金降低必要风险,为优质企业铺设信贷通道。二是建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立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做好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共同防范和化解区域内金融风险。严打恶意逃废债、严惩“老赖”,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净化金融环境,在减轻企业创业成本和融资成本的同时,有效保护银行业机构的合法债权。三是建好民间融资监管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和引导,研究出台监管细则,对各类民间借贷行为、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规则以及借贷利率的合法空间等进行规定,建立多元化的民间借贷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民间借贷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注重“三个深化”,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深化金融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贷款流程再造,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贷效率,对企业融资涉及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土地、房产、公安、公证等办理抵质押登记等事项,建立完善统一的政策和收费标准,按规定能减免的全部予以减免,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实行金融顾问制度,精选各类金融机构信贷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融资顾问,随时受理、解决企业融资需求。二是深化金融行业监管。加强对全市各类金融业机构的监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揽储、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深化金融中介服务。培育引进金融信息处理、金融服务外包、金融资产管理等新兴金融产业,支持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开展与贷款相关的资产评估、抵押、担保、登记、公证等服务,简化手续、降低收费、优化服务,减轻贷款主体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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