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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荷才露尖尖角——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
2020-05-22 13:54
来源: 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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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于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巩固脱贫成果、完善乡村治理、提高群众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掌握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手段,推进村集体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近期我们组织专班,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积极地探索

近年来,全市紧紧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机遇,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凝聚群众智慧,清资产、建平台、探路子,大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多元发展模式。村集体经济积累持续增长,空壳村数量大幅减少,群众财产性收入有效增加,涌现出了以洋县巩家槽社区、汉台区红星村、城固县莲花池村为代表的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明星村。截至目前,全市2064个村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占村(社区)总数的97.5%,其中股份经济合作社914个,占44.3%;经济合作社1150个,占55.7%。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总额116.3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35.4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80.83亿元,村均集体资产549.2万元资源性资产3114.36万亩,其中耕地480.19万亩、林地2510.48万亩、建设用地63.03万亩。2019年全市211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可分配收益6.56亿元,村均31万元,较上年增长37%。虽然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刚刚成立,但已经展现出蓬勃的发展活力,呈现出多元、个性的发展特点。

(一)自主经营型。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因地制宜,开发集体资源资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体统一生产、经营和销售。

1.村集体自主经营模式。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独资公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生产经营核算,通过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降低成本、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年底按章程进行利润分配。洋县磨子桥镇二龙村于2017年发起成立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共吸纳社员106户,流转土地60亩,累计投资330万元建成食用菌产业园区,共建设51个香菇大棚,发展椴木香菇3500多架、袋料香菇80多万袋,注册了春雾山”“鹤韵商标。2019年底,村集体累计收入180多万元,盈利30多万元,累计分红14.3万元。

2.扶贫互助合作社模式。留坝县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带动贫困户开展生产互助、壮大集体经济的模式。依托村支部成立村扶贫互助合作社,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合作社下设小型基建工程队、产业发展合作社、村级公益事业服务队等若干个专业生产队(组),分为生产经营和公益服务两大类。在实际运行中,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为扶贫互助合作社注入原始资本,归全体村民所有,属全体村民在合作社的共同股份,人人享有股份收益。扶贫互助合作社从最初单纯以组织农户生产增收、壮大集体经济为目标,到现在全面承载了产业发展、乡风建设、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管护、公益服务等乡村治理的全部内容。2019年底,全县75个村扶贫互助合作社资产总额达9684.7万元,村集体收益1985.28万元。

3.资产收益模式。村集体利用积累资金或扶持资金,投资建设综合楼、门面房等各类物业,或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取收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此种模式以城中村为主。汉台区朱家营社区自整村划转后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硬化辖区道路,吸引客商投资。目前引进客商达200余户,租赁社区场地进行经营的商户达60余户。2019年全社区场地、商铺出租收益达191万元,社区居民人均分红1245元。汉台区焦山庙社区用550万元集体资金购买银行大额理财产品,每年收益27万元,分红18.27万元。

(二)委托经营型。没有区位及资源优势且缺乏带头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把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委托第三方或新型经营主体经营,集体收取承包费或租赁费。

1.光伏资产委托经营模式。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光伏扶贫,通过发电收益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国家光伏扶贫政策,由各县区发改、扶贫部门整合扶贫涉农资金建设光伏电站,电站资产产权明确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县区政府按照《陕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组建运营管理公司代为运营维护,发电收益归村集体,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奖励补助等支出。截至201910月底,全市总投资4亿元,采取单村建、联村建等方式,在南郑、城固、勉县等8个县区累计建成72个总容量为51兆瓦的扶贫电站,年发电量约1400万千瓦时,带动1.4万余户贫困户增收。略阳县2019年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现收益406.55万元,村均收益4.28万元。宁强县青木川镇青木川村筹集资金195万元建设195千瓦光伏电站一座,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补贴目录2019年收益20.41万元。

2.集体资产委托经营模式。该模式主要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机动地、流转土地投资建设茶园、果园、设施大棚等经营性资产,委托农户经营,村集体收取承包费或租赁费。留坝县玉皇庙镇晏家坟村投资102万元,建成香菇大棚68个,委托本村农户经营,年产食用菌30万筒,村集体收入2.04万元。

(三)合作经营型。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地优势资源、资产,与其他经营主体开展多种方式合作经营,优势互补、抱团发展。

1.村企合作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企业在经营管理、销售渠道上的优势,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在产业规划、项目投向、经营路径、利益分配上与企业形成村企发展共同体,实现村集体与社会资本抱团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运作模式城固县莲花池村将集体资金、闲置仓库、土地等资产折股量化,与汉中市中菌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种植羊肚菌320余亩、大红菇50亩,已建成陕南最大的羊肚菌交易市场,2019年村集体收益达53万元。

2.资源开发合作模式。利用集体闲置的宅基地、农房、建设用地等资产以及山林、塘库、河道等资源,引进专业团队或企业,发展特色民宿、乡村旅游、生态体验等特色项目,实现资源变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留坝县小留坝村利用本村绿水青山的良好生态优势,与北京隐居乡里公司开展合作,原生态改造村集体腾退的11座老屋,打造以大秦岭的小日子为主题的楼房沟精品民宿。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为村民创造了就业机会,还带动了当地农产品销售,2019年村集体来自民宿的收益15.3万元。

3.土地股份合作模式。村集体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委托流转或入股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对接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经营。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入股合同,收取流转费或保底分红;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后自建桔园、桃园、猕猴园、茶园等农业经营性资产,通过租赁或承包的方式对接经营主体,村集体收取相关费用。汉台区汉王镇红星村按照水田855/亩、旱地500/亩的流转价格将全村960亩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到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并由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各经营主体签订经营合同,土地流转价格每3年提高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取5%的流转费作为集体积累,2019年村集体收益17万元。

(四)股份经营型。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实行股份合作,把村集体资产资金入股到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按股分红或约定分红。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东方红村,将集体820万元资金投资入股到城固县小河桥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汉中蓝天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年收益50余万元。

(五)政府托管投资型。由政府牵头,建立村集体资产投资公司,以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形式整合村集体资金,投资到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高新技术等产业,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或固定分红。目前我市洋县、宁强县、留坝县均成立以县为单位的村集体资产投资公司,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2019年,宁强县制定村集体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将137个村的5216万元集体资金委托宁强县羌州控股集团管理投资,按照不低于8%标准实施固定分红,已支付分红资金88.53万元。洋县120个村将1.18亿元发展资金投入洋县扶贫开发公司、洋县资产收益公司,按照5.5%标准获取固定分红。留坝县42个村将2393万元资金入股到留坝县扶贫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留坝县紫柏山冰雪运动有限公司、留坝县紫柏山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年收益8%的固定收益,2019年已有6个村获得收益17.4万元。

明显的短板

我市村集体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探索出了一些模式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和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一)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我市属秦巴山区,地理条件较差,村集体经济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一方面村集体经济整体水平低,2019年全市村均集体收益14.95万元,仅为浙江省的1/1273%的村收益在5万元以下,2019年农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仅为94.32元,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0.85%,远低于浙江省的11.4%,村集体经济为农户增收不明显。另一方面,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据统计,全市村集体收益500万元以上有25个村、100—500万元有54个村、50—100万元有34个村、10—50万元有180个村、5—10万元有315个村,全市村集体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28.7%;收益0—5万元有980个村,占46.2%,空壳村530个,占比23.7%,村集体经济总体上城中村好于城郊村,城郊村好于平川村,平川村好于山区村。洋县巩家槽社区集体资产3.2亿元,2019年人均分红3100元,村集体经济为农户增收贡献率较大,而南郑区新集镇许营村集体不仅无收益,还存在负债。

(二)发展路径窄,增收缺支撑。受地域、资源禀赋限制,大部分村发展集体经济缺乏效益高、风险低的项目支撑。正在发展的项目仅仅局限在农村、停留在农业上,受农业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低的影响,村集体统一经营成本高、可持续性差,有的甚至出现亏损。还有部分村碍于风险,怕亏损、怕担责,不敢投资,为了保险,仅有的一点积累也只放到银行获取小额利息收入,集体资产不能保值增值。汉台区建国社区500余万元货币资金由于是对公账户,一个季度利息收入仅100多元。

(三)经营能力弱,人才无保障。我市村支部书记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仅占13%,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有的怕担风险,因循守旧,思想保守,不思发展;有的思路不宽,眼界不高,发展集体经济只盯住自己的一亩三分田;有的市场嗅觉不灵,不懂项目,不会发展;有的不善经营,不会管理,好项目变成烂摊子。加之现在村干部任务重、压力大、工资低,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年农民大多外出务工,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实力较弱、福利待遇差,难以吸引人才,造成村集体经营能力弱,人才无保障。

(四)认识不深刻、环境需优化。一是一些干部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村集体经济发展放到经济社会和国家治理战略全局的高度来思考、来谋划、来布局。有的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混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混淆、思路不清。二是扶持政策不到位。国家尚未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法人地位不明确,在商标注册、农产品质量认证、项目申请等方面不被认可。我省还没有出台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相关的土地、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难,对贫困村扶持力度大,对非贫困村扶持力度小,对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缺乏鼓励激励措施。三是指导服务不到位。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参与部门多,但各自为战,未形成工作合力。农经部门力量薄弱,业务指导已跟不上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对村集体资产运营、资金使用等监管不到位。

(五)制度不健全,管理欠规范。一是组织运行不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集体成员参与度低,重大事项民主程序履行不到位。二是各项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社务公开等制度。部分村财务管理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没有按章程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和登记备案制度。三是监管机制不完善。部分村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等方面缺乏长效监管机制,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定制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我们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立足汉中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精准施策,循序渐进,以雄厚的村集体经济实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在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既是农村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更是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和巩固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是乡村发展和治理的制度性创新。各级各部门应该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高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工作上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成全社会支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大胆探索,创新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不能囿于农业、限于农村,要走出农村、跳出农业,大胆发展收益高、风险低的非农行业,用城市工商业收益反哺农村、反哺农业、反哺农民,真正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融合发展。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分析研判、找准定位、选对项目,充分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能作用对于经营性资产多、有区位优势的村,大力推进资产收益或股份合作模式;对于有自然资源、人文、生态优势的村,鼓励盘活集体资源,发展资源开发合作模式;对具有土地资源优势的村,通过土地入股,农户入社,发展土地股份合作模式;对于产业基础好,班子强的村,选择村集体自主经营或村企合作模式;对于本地资源少、区位条件差的薄弱村可选择委托经营模式或政府统一投资模式。支持突破现有行政区划限制,与党建工作推行联合党委结合起来,实行村村联合、抱团发展,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仓储设施、商铺门面等飞地项目,实现造血强村

(三)培养人才,提高能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关键在人。一要加强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将具备较强市场眼光和管理能力、为人公道正派、服务意识强的人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风险防范、政策法规等培训,整体提升村干部适应市场、经营集体经济的能力。创新人才引用机制,制定优惠政策,聘请职业经理人等,丰富村集体经济人才储备。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积累增加挂钩机制,激发村集体班子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二要强化外部帮扶力量。充分发挥农村第一书记城乡联络的纽带作用,鼓励和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汇集集体智慧,帮助村集体理清发展思路、争取各方资源、拓宽增收路径。三要健全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指导能力,重点做好政策引导、内部管理、资产运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四)优化政策,加大扶持。加大财政政策倾斜力度。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整合各部门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优先安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项目。对重视程度高、发展效果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政策扶持和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加大对空壳村和非贫困村的扶持力度。二要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村集体发展设施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三要落实税收政策。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中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契税、印花税减免政策。四要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个性化、多样性的金融产品和利率优惠服务。五要加强社会化服务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初期,由政府统一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委托代理、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服务,提升村集体经营管理能力。

(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一是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职责,加强民主管理,提升群众参与度。健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社务公开、档案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在选择发展项目和经营方式上,充分发挥群众智慧、广泛讨论、科学论证,做好风险防控,防止盲目决策,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资产,提升集体资产运营水平。三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体系。加强村集体内部监督、行业监督与外部审计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强化审计监督,全面落实村务公开,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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