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汉中市优秀共产党员晏新午
市司法局
晏新午,现任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18岁应征入伍,18年军旅生涯,2005年10月退役后进入市司法局工作。晏新午同志凭着军队磨练出来的刚强意志和战斗精神,先后在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等多个业务岗位战斗,始终冲锋在“法治汉中”建设的第一线,多次受到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表彰,2018年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20年被授予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服从命令听指挥,硬啃业务当尖兵
晏新午同志党性观念强,工作生活中军人气质非常浓厚,组织安排到哪里就冲锋到哪里,从不挑肥拣廋,不干则已,干就干好,决不“爽庄”“甩锅”、打败仗当孬种。刚转业时,他就认识到,法治建设岗位的专业性要求高,不学法、不懂法、不专业、不内行,不仅干不出成绩,甚至可能会发生损害群众利益、抹黑组织形象的问题。为此,他自费报考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全面系统钻研法律专业知识,经过3年刻苦攻读,以优异成绩拿到毕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是对律师业务的有效补充,在为基层老百姓解决纷争、维护权益中有着低成本、高效能的优势。为把这支队伍发展好、监管好、使用好,晏新午深入研读司法部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规章、制度、办法,严密准入程序,严格年度考核,坚持业务培训,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由最初200来人发展到400多人,始终保持在全省一流水平。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法律制度,是中省安排给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新业务,这项工作干得的好坏,监狱外面服刑的“犯人”能不能管住管好,直接关系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局党组研究决定由晏新午负责社区矫正科工作后,他二话没说一头扎进业务文件堆里找依据、找对策、找方法,在国家尚未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的情况下,充分借鉴吸收北京、上海、江苏等地试点做法,硬是建立健全了判决接收、教育管理、日常考核、依法收监、解除矫正等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创新建立的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被表彰汉中市2016年度最具影响的十大创新改革,确保了全市社区矫正的稳步开展。
坚定坚守甘奉献,创新担当争一流
晏新午担任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之前,先后在基层科、社区矫正科等多岗位工作,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烂熟于心。虽然业务熟、经验多、资格老,但他深知法治建设具有“双刃剑”的特性,从不掉以轻心,坚持深入调研,保持定力,补短强弱,从细微处发现问题,在创新中提升水平,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创品牌、出亮点。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设在基层镇办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是“法治汉中”建设的神经末梢,其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全社会法治化建设进程的快慢。一度时期,根据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基层司法所由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改为基层镇办内设机构。晏新午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及时调整业务指导部署,引导基层司法所的同志守阵地、抓业务、管资产、作贡献,确保主业主责不放松、基层阵地不丢失。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意见下发后,省政府在我市洋县省司法所建设推进现场会,充分肯定我市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上固本强基的做法,要求司法所继续实行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由于指导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强,我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少走了弯路,截止2020年底,全市177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转隶划转任务。省厅命名的56个“六好司法所”中我市占20个。
牢记初心担使命,诚做群众“贴心人”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行政工作面临许多新矛盾和新挑战。汉中两个监狱报告,有湖北、新疆等外地在汉服刑人员需要刑满释放,但无法返回户籍所在地安置,请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协助。接到这个烫手的“山芋”,晏新午同志协调汉台区、西乡县对湖北籍两名刑释人员进行临时安置,解决刑释人员疫情期间吃住行困难,得到了当事人和家属的高度评价。为破解人民监督员派遣难问题,他积极与检察院等部门协商,牵头制定了《汉中市人民监督员履职津贴费管理发放暂行办法》并报局党组审议通过,解决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补贴发放难的问题,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监督员参与热情,为第二届省、市级人民监督员换届奠定了基础。我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由于办公经费欠缺,一度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晏新午同志积极查政策、找依据,国家及省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汉中实际,制定了《汉中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有效地破解了这一难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人员积极性,维护汉中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编校: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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