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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成因及对策
2021-09-01 16:23
来源: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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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给予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大量财政资金支持,既带动了农村产业化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也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笔者在今年村级换届审计调查中发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乱象突出,严重影响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给乡村振兴留下隐患。此问题也引发了笔者一些思考。

一、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民主理财流于形式。个别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财政收支管理未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社员代表(村民代表)的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均由村支书兼任,只要村支书签了字,未经社员代表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就入账报销;货币资金盘点核对不落实,白条顶账和白条顶库现象时有发生;财务票据审核不落实,有的把不合理的开支虚换成发票报账,有的用无法报销的白条顶库现金,甚至出现开条人、付款人、业务经办人、审批人均为同一人的严重违规现象;报账材料不完整。有的项目建设支出报账只有一张发票,缺少经办人或审批人签字,且附件材料无施工建设合同和验收、竣工材料,业务开支无法证明虚实。

(二)财务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目前,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绝大多数不懂财务管理,对财务科学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支出经办手续不规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直接插手大额支出事项,对财务支出的票据、资金文件管理、工程结算手续保管分工不明确,导致支出票据丢失等现象屡屡发生。

(三)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如:专项工程预付账款挂账时间长、不办理结算手续;预付工程资金数额巨大,长期挂账未办理结算手续,且支付款项无领导把关签字,有的预付工程款连续预付,数额巨大长期挂账不办理结算手续,资金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二是大额现金支付业务多。如大额现金支付项目投资且未取得合法收据、也未见投资协议就支付投资款,资金安全和收益风险大。三是往来科目长期挂账不清理。如:收入款项记应收款,长期挂账不清理、不记收入。四是会计记账凭证不全、不规范,缺乏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部分财务记录错误。如:收到其他应收款资金,记账没有银行进账单和资金文件依据等,支付投资款项未见投资协议或投资合同,支付大额工程款项没有工程验收资料。支付大额土地综合整治人工费,未见人工结算明细表和发放工资花名册。收到搬迁旧宅基地腾退资金,未见银行进账单和资金文件。大额租赁收入没有租赁协议。五是账实不符。如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与账面余额不符、现金期末余额与账面不符,存在短库和“长款”现象。六是资金使用绩效意识不强。如产业资金闲置、资金使用绩效差,个人大额借款时间长,长期挂账未清理也未归还。还存在产业扶持项目投资方案不确定,造成滞留资金,项目资金迟迟未发挥作用的问题。

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上不重视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目前,乡镇财政所事多人少,无力顾及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日常监督。而县镇领导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也没有列入议事日程,普遍存在只要钱给了,事情办了就行了,至于财务管理规范化、资金效益发挥好坏很少思考。

(二)农村股份合作社财务人员素质低下。部分农村合作社为控制运营成本,从事财务的人员都是兼职,因不具备相应的会计知识,所以会有多种问题存在于财务管理中。

(三)第三方作用发挥不明显。代理记账公司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因较低的收费标准影响其对村级集体经济财务业务规范性指导。如一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记账年费不足2000元,代理记账公司一年也就去几次,有啥财务资料就做啥账,至于账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代理记账公司根本就不管。更有甚者违法帮服务对象做假账。

三、规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高度重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为了规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持续发展,保障社员利益,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者要从思想上将财务管理当作合作社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思想教育,使其积极参与到财务管理规范建设中来。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把“村账镇管”工作当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村财镇管”制度的执行力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对定额以上发票挂账和付款以及涉及定额以上的集体资金使用、个人借款、预支款项事先必须由社员代表为主的理财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并由镇级领导签字监管,确保大额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杜绝以协议、合同和借款单代替结算程序直接领取资金挂“预付账款”的方式,避免结算漏洞,防范资金使用风险隐患。

(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经手、签收、审批程序。为了便于会计信息的收集核算和会计监督,结合自身需求,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设置账簿、会计科目。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查找制度漏洞,完善薄弱环节,力求内控制度行之有效、落实到位。尤其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钱款或物资,除符合政策规定外,还应编制规范且要素齐全发放明细表,领款人签字必须由领受人本人签字,方可作为合法的会计核算依据。坚决杜绝代领现象发生,对涉嫌伪造原始凭证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惩治。

认真落实代理记账制度,提高代理记账人员收费水平,确保记账质量标准,纠正代理记账公司恶意“压价”、扰乱代理记账工作秩序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了事的记账公司,清除代理记账队伍,纳入“不诚信黑名单”,或终身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对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代理记账公司和从业人员给予褒奖。

(三)切实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加强轮训。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会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业务水平、更新专业知识、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贯彻执行财会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定期组织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测评,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执行财经政策水平和能力,坚决淘汰不合格者上岗;二是纠正乡镇财政所“资金一拨了之”的现象,定期检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凭证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是积极推行“定期审计”制度,注重审计成果的利用,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质量,纳入乡镇财政所和农经站年终考核的依据,充分发挥乡镇农经站审计监督作用,把好村级财务审核关。

(四)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按照财会制度和章程的规定,合理分配盈余。县区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扶持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力度,正确处理好各方面财务关系问题,规范会计秩序,提高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维护社员自身利益,拓宽农民增收的新渠道。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利用项目库,帮助镇村(社)筛选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防止项目资金拨付早而项目实施迟的问题,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作者单位:陕西润新会计师事务所)

(编校:华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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