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市政府研究室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9-02-28 11:11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研究室领导班子、机关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营商环境、舆论环境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汉字〔201840号)要求,结合本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党组织意识形态建设职责,守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主要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站安全两个方面扎实整改。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对本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室其他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各科(编辑部)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切合研究室实际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室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报告。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立足本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在文稿起草中,坚持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把准政治方向;在参加学术交流研讨中,严守纪律规矩,及时有效地发出正面声音;在刊物编辑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严防出现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在本单位网站上,做大做强正面思想舆论。四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以及对各科(编辑部)负责人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重点检查考核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等情况。

  (二)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设立市政府研究室内部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由研究室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和编辑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编辑部)。主任由编辑部主任担任,1名信息发布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内部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运维和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内部网站的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协调和监管网站的建设、更新和运行维护工作;收集、审核、发布信息,监管网站内容;负责内部网站各个栏目的日常信息维护;提出网站设计、建设、栏目调整、改版和更新等方案。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切合研究室实际的内部网站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二是内部网站信息发布施行先审核,后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内部网站的信息由各科提供,各科须指定一名兼职信息上报员,并遵循“谁上报,谁负责”原则上报流程为: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网站的领导审核→室领导审批→网站信息发布员校对、上传信息→存档。三是网站信息发布员负责网站信息内容安全,每天必须对网站进行检查,及时更正、清理内容不当的信息,妥善保管网站管理密码,定期修改,防止外泄。四是建立网站维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网站出现严重错误,包括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失密、泄密的,提供和发布虚假信息以及其它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整改责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研究室党组的重要政治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具体负责抓好牵头整改项目任务,确保舆论环境专项整改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细化推进措施。综合科、编辑部要在牵头领导的指导下,按照目标要求、责任主体,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综合科、编辑部对长期落实的任务,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等。

主办单位: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43号市政府1号楼1楼
联系电话:0916-2626159   传真:0916-2626195   邮箱:hzzfyjs@163.com

陕ICP备14003207号-2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107000007
汉中网安:61230001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42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